北京阳光消费金融2025年度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估值模型建设及咨询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2025年度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估值模型建设及咨询项目”(项目编号:GXCZ-A1-25610095)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2025年度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估值模型建设及咨询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 采购限价: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4. 项目背景:为推进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工作,拟通过综合评审选聘一家优秀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估值模型建设及咨询项目服务商,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之日止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北京市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含),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 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企业直接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08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
7)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采购人“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不需供应商提供证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处理);
8) 供应商具有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不良资产批转项目相关案例的成功实施案例;
9)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10)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保证完全遵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机密;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没有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所提交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必须能够满足原件备查,采购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 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含),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 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企业直接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08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的截图;
(6)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采购人“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不需供应商提供证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处理);
(7) 具有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不良资产批转项目相关案例的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8)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购买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03日,工作日09:00-17:0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国信招标。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时间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11.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12. 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金安中海财富中心
邮 编:10004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
邮 编:100048
电 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