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等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中(略)相关的附件查看。
二、拍卖方式:本院依法成立拍卖(略)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略)出价竞买。请(略)“广(略)站,(略)“司法拍卖(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略)账户(略)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略)或者盖章的(略)。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略)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略)年4月4日(略):(略)时起至次日(略):(略)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竞价规则:起拍价(略).3(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为(略)或其(略)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登记,有意者请拨打本院看样电话,统一看样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地点为船舶停泊地。
七、拍卖船舶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船舶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船舶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船舶交付在上述停泊地点,以船舶现状(略)交接手续,所剩燃料油、润滑油、液压(略)价结算,并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略)。
八、拍卖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到船舶登记部门(略),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凡与拍卖船舶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本标的优先(略)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略)权。
十、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海事债权人,应于本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略)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债权登记):(略)-(略)。
咨询电话(看样):(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略)。
(略)技术支持:(略)。
本院地址:(略) target="_blank">http:(略).cn/
(略).cn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