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额(略)%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略)完正式(略)手续和挂账后次月付款。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询价单。
二、供应商承诺:
1.我公司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与发布详细相符、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并可提供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若出现假冒伪劣、贴牌、翻新等不合格产品,该批不予结算,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2.逾期(略)将自愿(略)报价。
三、付款方式:可接受(略)%电子银行承兑,付款周期为3-6个月,验收必须经过专业部门验收。
四、质量标准:报价单位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要求供货,满足买方设备使用要求,报价单位需要核实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尺寸、材质、品牌等均须在报价前核实完成,定标后不接受再次核实。留(略)%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1.卖方负责(略)指定地点,并且承担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费用、装车费);全部货物运至库房(物流、快递等必须是送货到库房,不接受自提、到付物流快递)。
2.进我公司送货车辆必须为国五以上排放车辆,送货人员自行筹备并规范佩戴反光背心、安全帽、口罩,按要求登记车辆、个人信息。
3. 发货前、发货后须及时短信或(略)通知采购业务员,随货必须附制式纸质《送货清》单两份(交付库房1份、送货单自留1份,需要盖供货公司章)。
六、买方监督途径:
1.举报电话:(略)-(略)-(略)
2(略)络举报:(略)箱;
3.举报地点(北京):(略)北(略)A座纪委(略)((略)室);
4(略)电话:(略)-(略)。
七、其他:
1.备注栏逐一填写货期,货期统一按照公示之日算起;未填写,可视为报价单位主动弃权本次报价。
2.报价须齐全,未报齐全,需电话通知业务人员;未通知,可视为报价单位主动弃权本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