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G220崇义县西门至生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国道G220崇义县西门至生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市发改交通字〔2023〕3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G220崇义县西门至生龙口段通行能力,缓解交通繁忙拥堵状况,完善和优化区域路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国道G220崇义县西门至生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2210-360000-04-01-333607)。
项目单位为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本项目起于崇义县章源大道与上营南路口,顺接章源大道(对应原G220桩号为K2099+460),途经横水镇上营村,铅厂镇关刀坪村、稳下村,终于铅厂镇石底河村,顺接现状G220(对应原G220桩号为 K2112+515)。
三、路线全长约10.4公里。设置桥梁1座、长隧道1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K0+000-K7+487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K7+487-K10+400段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K0+000-K7+487段为23.5米、K7+487-K10+400段为10米,桥梁宽度为23.5米,隧道净宽度为10.7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桥 、隧道1/100,小桥涵及路基 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94045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崇义县财政资金解决。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7252023XS0001S00号)。
八、请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国道G220崇义县西门至生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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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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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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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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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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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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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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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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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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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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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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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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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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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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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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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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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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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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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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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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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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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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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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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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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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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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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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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补偿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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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崇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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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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