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采购与招标网_招标信息发布_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关于网站升级改版的通知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采购与招标网的关注和支持。基于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更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我平台近期对网站系统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推出以元博网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旗下产品“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关系圈”“元博网大数据”业务覆盖整个招投标产业链,为市场各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需求提供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

新网站已于2021年1月20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原“采购与招标网” 会保持并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如有任何问题、意见请拨打400热线,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为您服务!

热线 400-006-66551业务咨询2发布信息7售后服务

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专注业务,成就客户”的发展理念,用匠心创造价值,让信息连接未来。

我们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中的标。

祝商祺!

采购与招标网

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信息 >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二期联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二期联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江西   2024-04-18
信息类别:项目核准批复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商业服务
所属地区:江西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恳请支持核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二期联通工程项目的请示》(赣投文〔2024〕16号)及有关材料和九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二期联通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九发改油气字〔2024〕16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4〕72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天然气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17〕3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天然气管网设施,充分发挥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的应急调峰作用,提升我省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联通工程项目(2311-360000-04-01-491011)。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二、项目气源: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目标市场: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二期联通工程起点为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终点为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湖口-金砂湾-彭泽支线(湖口-金砂湾段)开口处。主要目标区域为环鄱阳湖地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1条输气管道,管道总长度约650米,管径DN300,设计压力6.3兆帕。管线在一般地段均采用沟埋敷设,在穿越铁路、公路等特殊地段时应设套管等保护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约739.8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约147.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0%,其余80%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护设施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结合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方案,切实有效落实节电、节水等节能降耗措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4292024XS0001442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能源局提出变更申请,省能源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消防、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未依法取得各项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项目单位要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等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保护管道沿线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违法违规穿越生态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十、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项目前期和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保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处理好管道与其它建设工程相遇问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管道安全,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规定,按照九江市和湖口县发展改革委等管道保护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管道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保护工作。做好管道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弃置报废等全生命周期各项保护工作。加强新建管道工程源头治理,坚决防范“重建设、轻保护”和管道“边清边占、前清后占”等问题。管道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做好管道坐标(特别是拐角点)、埋深等基础数据采集和数字化工作。

十二、有关项目招标事项,请按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省能源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限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4 14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与湖口LNG二期联通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用地费和补偿费、建设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44 14日 

抄送: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4日印发


  • 值得信赖的品牌

    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 及时、准确、全面和专业的信息免费查

    24小时,时时更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类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信息,包括世行、亚行项目的招标和采购信息。

  • 智能化的信息推送

    根据用户的行业、地区、偏好等,有针对性、及时的为用户智能推荐所需的信息,以极高的专业度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登录后可查看全文

立即登录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咨询热线:400-006-6655

招标热门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热门标签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Copyright©2001-2024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70104号 京ICP备 09089782号-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66号
      业务咨询:400-006-6655 转1;发布信息:400-006-6655 转2;售后服务:400-006-6655 转7;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采购与招标网"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号!请妥善保存

      页面将在5S之后自动跳转 点击立即跳转

      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400-006-6655

      如果您已开通企业子账号,您还可以选择使用短信登录。

      我知道了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2024年开启,元博网为您的招投标事业助力,注册即可享好礼,礼品二选一!

      马上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