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公司《酒泉汇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甲醇6万吨,乙二醇8万吨,BDO6万吨)回收提纯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等编制完成,现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玉门市玉门经济开发区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化工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7.869181,北纬39.810195。本项目总投资为19500万元。主要建设废溶剂联合装置区1座、储罐区1座、中间罐区1座、焚烧炉车间1座,建设精馏工段(生产线)3条,进行废甲醇溶剂、废乙二醇溶剂以及废BDO溶剂精馏提纯,年处理总量20万吨,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与本公示同步公开,《酒泉汇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甲醇6万吨,乙二醇8万吨,BDO6万吨)回收提纯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2;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公众,均可至我单位办公室直接检查阅读纸质版报告书,也可通过致电、QQ、微信等途径向本单位索取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及周边附近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与本公示同步公开,见附件1;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我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应,我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酒泉汇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玉门东建材工业园区团结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工 15131798294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 :《酒泉汇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甲醇6万吨,乙二醇8万吨,BDO6万吨)回收提纯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