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4-02-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平山县冶河南岸公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冶河南岸(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平山县(略)(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平行审投资(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略).1.1项目名称:平山县冶河南岸(略)EPC总承包;2.1.2建设地址:(略)2.1.3建设内容:(略)及园路(略)平方米,公园绿化(略).2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略)、浇灌(略)、照明、坐凳、垃圾桶等附属设施;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略)各方面的需要,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略)日历天;施工工期(略)日历天;2.1.6标段划(略):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略)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
预算、(略)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略)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略)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略)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担任其他(略)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略)师及以上职称。3.1.2
信誉要求:未被(略)“
信用中国”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略)%,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略)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略)%,且(略)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略)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略)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略)%。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略)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略)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略)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
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略)进行评审。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方不得超过2家。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
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至(略)-(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略)和石家庄(略)同时(电(略)名称)(略)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略),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略)和石家庄(略)(电(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略)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略)、石家(略);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略)号《河(略)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略)、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略)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略)、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略)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略)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略)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略)、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略)、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略)、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略)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略)、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略)、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略)、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略)、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略)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
中标人放弃中(略);(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略)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略)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略)提出,招标人:(略)管理综合(略)、联系人:(略)系方式(略)-(略),招标代理(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略)管理综合(略)招标代理(略)地址:(略)1号地址:(略)电话(略)-(略)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附件信息(略)附件信息(略)招标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