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土出告字〔(略)〕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略)委托杨凌示范区公共(略)定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略)-8 | 五胡路以北,高速公路东引线以西,邰南社区以南,高新第五小学以东 | 住宅 用地 | 净面积(略).(略)亩 | ≤2.0 | ≤(略) | ≥(略) | (略) | (略)/亩 | (略) | |
(略)-9 | 高速公路东引线以西,邰(略)以东、以北 | 住宅 用地 | 净面积2.9亩 | ≤2.0 | ≤(略) | ≥(略) | (略) | (略)/亩 | (略) |
备注:地块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9(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共(略)。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略)
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略))、法人(略)到杨凌示范区公共(略)。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时间为(略)年 3月(略)至(略)年3月(略)日。挂牌人向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略)《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代征地价款按照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略)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略)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到杨凌示范区公共(略)并(略)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略)资金收缴专户
(略)陕西自贸试验区(略)
账 号(略)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略)资金户
开户行:建(略)
账 号(略)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略)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略)
账 号(略)
4、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略)行
账 号(略)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略)(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杨凌示范区公共(略)((略)一楼)
联 系 人:(略)系电话(略)-(略)
高朝国 联系电话(略)-(略)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略) 杨凌示范区公共(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