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汾(略)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南门门面房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略)ZB-FW-(略)
项目名称:汾(略)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略) (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汾(略)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的全部内容,具体(略)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略)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略)6号
方式:(略)
售价:¥(略).0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6号
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略),(略)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略)的需提供其(略)的法定代表人(略)明与本人(略);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略)、授权代表(略)和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略)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略)将依据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略)询价文件。
2、发布媒介(略)》;
3、(略)场参(略)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略)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略)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略)
地址:(略)连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略)南门门面房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