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略):
一、项目概况
(略)少屏(略)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位于苍(略),建设内容主要(略)及沿线设施。(略),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全长(略).(略)米。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4.(略)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略)公顷,临时占地0.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略).3(略)立方米,其中土石方开挖6.(略)立方米(表土0.8(略)立方米,土方3.(略)立方米,石方1.(略)立方米,建渣0.(略)立方米),土石方回填(略).(略)立方米(表土0.8(略)立方米,土方9.(略)立方米,石方1.(略)立方米,建渣0.(略)立方米),抛石挤淤中的石材(略)基开挖段挖方,借方6.2(略)立方米,来(略)沿(略)余方。
项目总投资(略),土建投资(略),所需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于(略)年(略)月开工,计划于(略)年9月完工,总工期为(略)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略)公顷。
(二)本项目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略),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略)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略)水土流失治理度(略)%,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略)%,表土保护率(略)%,林草植被恢复率(略)%,林草覆盖率(略)%。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略)及(略)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方案报告书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列标准(略)征占地面积(略).(略)平方米,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标准1.3(略)/平方米,共计(略).(略)。由缴费人自行(略)行政审(略)税务窗口申报缴费。
三、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略)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监测成果及时(略)全国(略)。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略)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在本行政许可批准之日起(略)日内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略)审批。确需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略)审批。
(七)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自主验收有关情况和资料。按规定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略)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行政许可期限
本行政许可决定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许可决定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的(略)个工作日(略)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决定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苍(略)
(略)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