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略)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年6月(略)日(星期五)(略):(略)。
地址:(略)p >二、听证事项
(一)(略)域外(略)提供者,将其(略)实际运营管理的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略)场监督管理部门,(略)域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略)提供(略)域内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的问题?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略)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电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略)级评定结果、食品加工场所照片等信息,对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略)餐饮服务(略)+明(略)提供者为前者设置(略),对各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略)餐饮服务提供者对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如何?
(略)餐饮服务提供者(略)下经营场所设置相对独立的(略)餐(略)和外卖取餐窗口,对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略)餐饮服务提供者对于落实食品安全封签的要求是否有好的建议和举措?
(七)(略)场监督管(略)提供者对存在(略)餐饮服(略)服务,能否有效实现严重违法行为处置(略)线下相一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略)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略),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略)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略)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略)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不超过6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略),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略)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略)人。
四、(略)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略)。(略)可采用电话、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略)人员在(略)时应当告知作为听证陈述人还是听证旁听人参加会议。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听证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略)截止时间:(略)年6月(略)日(星期四)(略):(略)。
五、(略)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略),(略):(略)v.cn。
联系地址:(略)p (略)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略)场(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