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以下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人:(略)ong(略)
(二)防制对象与范围:
1.防治对象:老鼠、蚊虫、苍蝇、蟑螂、德国小蠊、白蚁、红火蚁等病媒生物。
2.防制范围:
(三)防制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四)服务频率:
1.院内范围灭鼠每月二次;
2.院内范围消杀蚊蝇蟑每月二次;
3.职工食堂、生活(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杀每月四次;
4.院内范围灭德国小蠊每月二次;
5.白蚁和红火蚁应急服务,有蚁灭治,无蚁检查维护;
6(略)内外围绿化带、(略)、处置室、垃圾堆放点每月二次;
7.在四害高峰季节,因服务工作不到位,可要求服务方补做不到位的地方。
(五)使用药物:病媒生物防制使用全国爱卫会推荐的高效、低毒、安全、无污染,“三证”齐全的抗凝血灭鼠药剂和氯氰菊酯(系列)等卫生用药进行喷杀防治。
(六)技术措施:
1.严格遵循《有害生物防制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国家卫生部门推荐使用的药物和器械,确保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七)质量目标:
结(略)的实际进行技术投饵与消杀方法,采取多项有效的除虫工作措施,常年把鼠、蚊、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上,确保经得起国家、(略)、(略)以上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与检测,并负责做好院内的四害密度监测和每季度报送评估报告一次。
二、 资质要求
(一)投标(略)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略),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服务机构相应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料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服务机构相应资质、法人(略)及投标人(略)原件和复印件、报价表(格式自拟)、服务方案、纳税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四、其他要求
<(略)于(略)年5月(略)日(星期四 )(略):(略)前(略)并将上述资料以密封形式递交我院总务科(不接受快递签收)。
联系地址:(略)
(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