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按规定公开处置一台报废车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单位参加竞价。
一、报废车辆基本情况
二、车辆查勘
有意参与本次竞价的收购商,可于(略)年5月(略)日-(略)年6月3日(工作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略)查勘实物。
查勘地址:(略)联系人:(略)
未参与(略)查勘的收购商视为认同标的物现状,参与报价后不得对标的物现状提出异议。
三、收购商资质及资料要求
(一)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具(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二)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被委托人(略)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4.(略)授权。
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必须(略)。
四、(略)时间
(略)年5月(略)日-(略)年6月3日
五、(略)方式
有意者将《报价函》、《承诺书》以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等相关资料(略)至我司计(略)an>
(略)截止时间(略)年6月3日(略):(略)。
联系人:(略)电话:(略)。
六、(略)竞价时间、地点及规则
(一)(略)竞价时间:(略)年6月4日上午(略):(略)。
(二)竞价地址:(略)n>(三(略)有效《报价函》、《承诺书》的意向方,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略)递交的全套资料到进行(略)公开竞价。
(四)本次(略)竞价以(略)为起拍价,进行3轮(略)竞价。竞买人递交的《报价函》为第一次报价,之后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第三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竞得者申请退出或者未在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资产处置合同》或完成缴款,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七、合同签订、付款及回收注销
(一)竞价完成后,竞得者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廉洁合作承诺书》等,并将收购款汇入我司指定账户。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资产全部搬运、提货完毕。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必须在搬运资产后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回收(略)。
(四)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它事项
竞得方进入(略)内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我司的安全、交通等制度,需执证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在回收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竞得方承担。
<(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