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条例》《深圳(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略)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略)就本项目采用公开
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独居老年人智能看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
服务类采购
三、项目预算
(略),费用包括所有人工、物资及服务发生费用,并含税(最终价格以合同成交价为准,并据实结算)。
四、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略)深入推进老有颐养“(略)”幸福(略) 健全完善居(略)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略)-(略)年)》等政策文件精神,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提高高龄独居老年人智能看护覆盖率,提升关爱服务效能,本项目(略)户年满(略)岁且独居的常住老人上门开展需求评估,按上限(略)/户的标准配置紧急呼叫、生命体征监测、防摔倒、烟感、水感等智能看护设备,并对接南(略)提供看护服务,保障老年人居家安全。
五、投标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参与与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由投标人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四)投标人制定详细的《(略)独居老年人智能看护服务项目方案》,要求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产品资料详细、团队人员充足;
(五)具备可上门为老人做需求评估及安装智能看护设备的团体;
(六)具备可上门提供设备维修保障服务的售后服务团队;
(七)提供的智能看护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含隐私保护);
(八)提供的智能看护设备须接入南(略);
(略)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略)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不存(略)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略)包。
六、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南(略)提交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五份,按材料列出顺序装订密封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略)),具体包括:
(一)(略)独居老年人智能看护服务项目方案(含产品清单、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类似项目业绩);
(二)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1);
(三)投标回执表(附件2)。
七、评(略)标准
详见附件3。
八、产品清单要求
产品清单应包含产品类型、规格、功能、价位、通信方式、供货商名称及(略)地等内容,产品类型(略)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产品应包含具备紧急呼叫、生命体征监测、防摔倒、烟感、水浸报警等功能的产品。产品品种参考附件4,投标单位可根据过往经验(略)实际情况在附件4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增加的产品功能应与家居安全、健康管理相关。
九、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接收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7月3日(略):(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递交方式:(略)递交或邮寄。
3.递交地址:(略) 十、公告期限
(略)年6月(略)日—(略)年7月3日
十一、公告查询方式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略)南(略)
2.地址:(略)3.联系人:(略)p>
4.联系方式:(略)-(略)
南(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