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采购与招标网_招标信息发布_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关于网站升级改版的通知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采购与招标网的关注和支持。基于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更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我平台近期对网站系统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推出以元博网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旗下产品“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关系圈”“元博网大数据”业务覆盖整个招投标产业链,为市场各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需求提供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

新网站已于2021年1月20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原“采购与招标网” 会保持并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如有任何问题、意见请拨打400热线,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为您服务!

热线 400-006-66551业务咨询2发布信息7售后服务

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专注业务,成就客户”的发展理念,用匠心创造价值,让信息连接未来。

我们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中的标。

祝商祺!

采购与招标网

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湖南   2024-06-28
招标编号:立即查看开标时间:立即查看
招标人:立即查看标讯类别:立即查看
资金来源:立即查看招标代理:立即查看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免费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的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6-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功能及要求:(1)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2)依法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投标人须按(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组织检验检测工作。(3)按时检测: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采购人。(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三、技术规格:1、检测批次序号服务内容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略))预算金额((略))1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农产品定量抽检(略)批次(略)保健食品定量抽检5批次(略)餐饮食品定量抽检(略)批次(略)食品稽查执法和专项(略)治定量抽检(略)批次(略)合计(略)2、检测的主要内容:(1)监测场所:(略)场、(略)、机关工地食堂、(略)结合部、校园食堂及餐饮店、养殖生产加工环节、专卖店等流通领域。(2)监测时间:采购人合同中另行约定。(3)监测产品的主要类别但不限于下列:粮食、食用油、调味品、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饮用水、婴幼儿食品、肉制品、焙烤食品、水果制品、酒类及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3、(略)域序(略))1(略)2南托3大托4(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址: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服务标准:1、做好采样准备:采样前,要科学安排,随机确定采样地点,提前进行采样培训,准备好采样工具、包装容器、冷藏或冷冻设备等,各所配合采样的监管人员要准备好执法文书和取证工具。2、规范抽检行(略)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每次抽样不少于2人且上报食品抽检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并主动出示证件或委托文件,确保专项监督抽检依法、科学、客观、公正、具有代表性。3、做好采样记录: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及复检数量要求,每个单品单份样品的抽样数量、重量严格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略)场监(略)令第(略)号)执行。特别要认真核对(略)抽样信息,五大关键字段信息,如实完(略)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做好样品标记,保证样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略)性。抽取的样品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略)封样。4、所有要检微生物指标的样品采用统一的无菌包装器具进行采样,并在适合的贮存条件下保存。5、各环节的样品采集工作应在短时间内完成,同时做好抽样送样工作。特别是微生物检测样品(略)小时内送到实验室。6、抽取的样品应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在标签标识上注明储运条件进行储藏运输。所有无菌样品(包括液体饮料)均用2层无菌袋包装。7、抽样时每个抽样单位抽取不超过(略)个样品。同一销售地域原则上不重复抽取同一产品。抽样和运输应按规范操作,避免包装破损或污染。8、根据所抽取样品性质不同,要准备好取样工具(刀、一次性手套等)、样品容器(能容纳(略)g或(略)mL体积样品袋或瓶)及样品保存设备(保温箱、冰袋、打包袋、密封材料等)。9、抽样和检测结果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略)”。     权益保护1、采购单位在服务期间内不得向承检机构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采购服务(不含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等)。采购单位应当维护承检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2、承检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3、承检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采购单位的服务。4、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查调解。5、承检机构应当履行各项(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备案。监督检查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2、(略)采购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涉及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和承检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有权揭发及举报,各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1、承检机构不按规定执行或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承检机构在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2.1被采购单位投诉经调查属实的;2.2没有执行中标价格的,或在采购(略)场价格出现波动等各种理由提高价格而不予提供服务的;2.3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供货,或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2.4服务、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投标承诺的;2.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正常采购活动的;2.6不按实结算,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2.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2.9检验结果被推翻3次以上的终止合同。对承检机构违规严重者,取消(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服务要求1、响应时间及说明:承检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略)小时响应,正常情况下,1小时内抽检人员队(略)须到位,应急情况下,0.5小时内抽检人员队(略)须到位,如承检机构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和人员队(略)到位情况达到3次(含)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承检机构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如承检机构满足不了采购方的考核要求,则视为承检机构自动放弃中标,采购方有权从本次招标候选单位中按序增补承检机构。3、如采购方要求,承检机构须提供本项目检验检测的任何资料。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略)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略)】5号)进行验收。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略)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1.1付款人:(略)通过国库集中(略))1.2付款方式:根据检测数量及检测项目据实结算,凭检测报告原件及发票每半年(略)一次。★1.3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略)四个标段,(略)别(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四。每个投标人可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但只能承接一个项目,若投标人同时在二个及以上项目的评审结果中综合得(略)排名第一,则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中标项目,其他项目按照评审结果中综合得(略)的排名依次替补;投标人需提供(略)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1.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略)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购样费、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略)任何费用。2、承检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应,采购人有权报财政监管机构取消承检机构的资格。3、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略),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4、售后服务要求:能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并依法出具检测报告,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培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查看原文
相关公告:
推荐关键词: 食品 长沙市 长沙 天心区
  • 值得信赖的品牌

    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 及时、准确、全面和专业的信息免费查

    24小时,时时更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类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信息,包括世行、亚行项目的招标和采购信息。

  • 智能化的信息推送

    根据用户的行业、地区、偏好等,有针对性、及时的为用户智能推荐所需的信息,以极高的专业度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登录后可查看全文

立即登录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咨询热线:400-006-6655

      Copyright©2001-2024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70104号 京ICP备 09089782号-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66号
      业务咨询:400-006-6655 转1;发布信息:400-006-6655 转2;售后服务:400-006-6655 转7;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采购与招标网"

      企业公共账号无法登录个人商务室

      请使用个人子账号[重新登录]。如果您没有开通个人子账号,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专属客服联系电话:400-006-6655

      公告

      尊敬的用户:

      避免给您造成经济损失,请仔细阅读!

      您好!目前市场已经进入招标旺季,一些“钓鱼网站”,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以我网的名义给广大用户发送到期通知,导致一些用户汇错款项,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请在办理续费前,与您的客服专员联系或拨打 400-006-6655 核对汇款信息!

      温馨提示: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可随时查看账号的到期时间及专属客服联系方式。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号!请妥善保存

      页面将在5S之后自动跳转 点击立即跳转

      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400-006-6655

      如果您已开通企业子账号,您还可以选择使用短信登录。

      我知道了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2024年开启,元博网为您的招投标事业助力,注册即可享好礼,礼品二选一!

      马上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