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石羊溪路(略)号商铺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石羊溪路(略)号商铺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石羊溪路(略)号商铺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石羊溪路(略)号。
2.招租商铺性质:商铺权属属于三门县海游街道社区(略)所有,商业用房。
3.招租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3间店面,共二层,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4.(略)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标商铺招租要求
1.本次出租商铺,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略),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次招租房屋仅就商铺进行出租,招租人不负责(略)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略)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中标承租人须负责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略)租金后,出租人开具统一票据。
5.租赁期间,承租人有(略)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经过招租人同意后将房屋使用权转让他人,在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由转让产生的一切后续纠纷及可能产生所有不利因素导致一切后果。
6.如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 (略)/年,低于标底价作无效标处理。
3.承租期:承租期为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承租款(略)方式:租金实行先付后承租的原则,(略)段(略)。首次租金(略)时间为开标时间次日起(略)天内一次性付清前二年租金(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在第二年租赁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剩余三年的租金。
5.评标、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若报价相同,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抽签确定承租人。(2)投标(略)的投标单位小于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五、投标须知内容
1)(略)、提交投标保证金及(略)标书时间:(略) 年(略)月(略)日上午9时(略)至(略)时(略)止。
2)(略)办法:自然人(略)时携带本人(略)及(略)复印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略)时提供营业执照、(略)、(略)人(略)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略)),以现金方式装入档案袋,封面标注投标人姓名,在(略)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略)承租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场退还(不计息)。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超过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价文件。
5)、(略)、投标保证金提交、(略)标书、投标地址:(略)2号)。
6)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姓名及(略)号码(法人或其它组织应(略)),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7)投标人将标书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租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略),保留(略)数。
七、合同签订:中标者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租金并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承租款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该标段由招租人重新招租。
八、联系方式
招 租 人:(略)n> 三门县海游街道社区(略)
联 系 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n> 毛利明
联系电话:(略)-(略)
招租人:(略)街道社区(略)
招标代理机(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