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沥青碎石、石粉共计(略).7(略)吨,共1个包件,其中沥青碎石(略).(略)吨、石粉4.(略)吨。(具体明细及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略)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纳税人身份的碎石材料生产商;有生产产家股东或合伙人证明的供应商;有产家经销授权及保供协议的供应商;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且材(略)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略),垫资能力不低于(略);
3、投标人投标的相应材料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略)建设规范、标准及设计试验的要求。
4、碎石材料厂家或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和较强技术力量;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略),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各(略)查询为失信被执(略)站( ***查询截图)。
9、投标人须确保碎石材料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图纸的要求,如投标人送达的碎石超过三次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并终止与招标人的合同。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略)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略)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略)(原件、复印件)。
4、生产厂家要求:经招标人实验检测单位前期走访调查以及(略)取样,本次招标材料原材料生产场家限定如下:攸(略)李玉兰石料矿、娄底市娄星区海润采石场、衡(略)佳禾采石场、娄底市娄星区坝塘村坝塘采石场,湘(略),投标人生产厂家如超出上述限定范围(未经甲方试验检测单位合格的单位)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
5、具有足够的运输队(略)不少于2家,共计车辆不少于(略)台或拥有具备相应能力的长期合作单位(框架协议)。
6、供应商参与投标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依托生产商的资质、经销授权书、同意保供承诺书。
7、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申请书截止之日前,将拟投标货物的样品送达至本公告指定地点(样品送达两份,招标人项目进行检测)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略)4年5月6日 至(略)4年5月(略)日(略) 时(以电子(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对所有提交(略)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略)的单位发出投标(略)回函。
六、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略)n>6号办公楼(略)室
联系人:(略)n>汤世雷 电话:(略) QQ:(略)
附件:投标申请书
(略)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