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略)“海巡(略)”执法船(略)年度坞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略)-(略)-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葫(略)“海巡(略)”执法船(略)年度坞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 (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 (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巡(略)”执法船坞修(详见磋商文件维修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视天气等特殊情况而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船舶修理能力且项目负责人具备船舶制造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至(略),下午(略)至(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略)-(略)-9)
方式(略)
售价:¥(略).0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点(略)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略)-(略)-9)
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点(略)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略)-(略)-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_Toc(略)***="_Toc(略)***="_Toc(略)***="_Toc(略)">1、(略)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略)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略)明(自然人(略)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略)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略)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略)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略)至采购代理机构(略)((略)地址:(略)="1">),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略)以上材料或逾期(略)材料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略)
地址:(略)9号
联系方式:于森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略)-(略)-9
联系方式:杨静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