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便民(略)所需话务(略)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4月(略)日至5月(略)日9(略)—(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略)年5月(略)日8(略)
天津市便民(略)所需话务(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8(略)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略)-(略)-D-(略)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天津市便民(略)所需话务(略)云服务采购
具体包括:计算机设备和(略)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部署,部署完成之日起服务期1年。
包2:随包1进度进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略)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否
包1:人民币(略)
包2:人民币6(略)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略)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略)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略)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略)业务),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证书有附页须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2.投标(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略)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略)、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略)发出的(略)(原天津市(略)发(略)上招投标”—“供应商(略)”—“市级集采机构入口”(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略)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8(略)
<(略)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略).0%的价格扣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市便民(略)
地址:(略)
2(略)
地址:(略)2楼
联系人:(略)光、鲁志强
电话(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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