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第三排水沟(常信段)尾水生态治理项目己由贺兰县发(略)以《关于贺兰县第三排水沟(常信段)尾水生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略),估算投资(略).(略),建设资金来自争取(略)年一般债券资金配套保障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an>。
2.2建设规模:水生植物种植(略)平方米;生态岛(略)座,岛上(略)生植物种植(略)株、草籽播撒(略)平方米;溢流堰2座,共(略)米;过滤坝2座,共(略)米;曝气(略)平方米;太阳能曝气机(略)套;滤水挡墙(略)米;砾石滤床(略)平方米;水生动物投放(略)斤;漂浮式水质监测设备2套;取水口1座;供水泵房1座、管理房1座、光伏供电设施1套,室外高低压配电1项;铁艺大门5处,标识标牌(略)处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略)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略)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略):本项目共划(略)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略)量清单。
二标(略)量清单。
三标(略)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略)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略),且未担任(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将按标段顺序,优先获得标段顺序靠前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综合评价累计得(略)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获得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持(略)《宁夏回族自治(略)》,免费(略)。
4.2 图纸等资料(略)方式(略)/套。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略)已备案(略)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略)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略)”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略)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略),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标段。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4日(略)时(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略)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略)令(略)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