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房屋、营业场所的(略)星维修服务类潜在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略)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修缮、维修等相关内容之一。
2.企业成立时间在一年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国家(略)、信用中(略)列入失信名单。
6.具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7.供应商承接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略)等业态的(略)星维修、装修项目。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略)点止。
三、需求简述
为广(略)下辖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提供(略)星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内容主(略)
四、(略)步骤
1.供应商(略)成为会员。
2.在供应商征集板块进入本公告,(略)公告下方“征集(略)”进行(略)。
3.(略)材料(略)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略)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4(略)站首页“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客服电话(略)-(略)-(略)进行咨询。
(而不是(略)材料的地方)同时对下列信息进行维护。
1.公司近一年装修、(略)星维修案例证明,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略)“案例信息”栏)
2.提供(略)年、(略)年及(略)年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略)“财务信息”栏)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略)。
2.供应商须对(略)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略)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3.我行接收供应商的(略)文件或吸收供应商进入信息库并不表示接受(略)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我行择优选取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
4.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未入围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七、联系信息
采购部门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需求部门联系人:(略)>王经理(邻水)
联系电话:(略)-(略)(邻水)
(略)广安(略)行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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