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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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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钱塘福苑16-17号房屋5年租赁权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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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5-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杭州市滨江区钱塘福苑16-17号房屋5年租赁权。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略)(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略))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略)、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略)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略)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略)络竞价、(略)报价或(略)报(略))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略)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略)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略)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略)络竞价、(略)报价或(略)报(略))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略)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标的名称杭州市滨江区钱塘福苑(略)-(略)号房屋5年租赁权标的编号HJS(略)ZL(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略)-(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略)-(略)-(略)出租底价(略)房屋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涉及联系人王先生林先生联系电话(略)-(略)-(略)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略)楼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钱塘福苑商铺(略)、(略)号房屋坐落位置滨江区浦沿街道钱塘福苑商铺(略)、(略)号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略))杭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略).(略)房屋用途商服用地非住宅不动产(略)类商业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无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房屋租赁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钱塘福苑商铺(略)-(略)号,目前房屋状态为空置,租赁面积为(略).(略)㎡,如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租赁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但租金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略)。2、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卷闸门、水电表等以(略)实际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构筑物的完好。3、房屋不动产权证附记记载:保(略)配套公建用房,未(略)相关手续前,不得转让。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出租底价(略)年出租面积㎡(略).(略)租赁期5年起租日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免租期3个月,自交付之日起3个月租金(略)要求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调(略)方式租赁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直至租赁期满。履约保证金(略)要求首年3个月租金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出租用途要求承租方在房屋内不得住人;不得经营产(略)吧等;不得从事噪声或环境污染严重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承租方从事的各项活动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业以及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城管等部门不准经营的项目。承租方需按国际规定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按要求(略)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承租方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是否允许装修改造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略)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略)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携带(略)时(略)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略)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一次性(略)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出租方保证租赁房屋产权无争议,承租方在房屋(略)有关部门批准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略)有关部门批准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工商、税务登记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承租方承诺且同意不就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4)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略)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略)自核。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略)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承诺自行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5)如在租赁期内,政府要求拆迁拆除租赁房屋的,承租方须无条件完全同意,且不属于出租方违约,并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6)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卷闸门、水电表等以(略)实际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构筑物的完好。部(略)配套用房内可能存在(略)割情况,室内原有装修或杂物由承租方自行处理,相关费用自理。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前需将装修设计图纸交相关部门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按图纸进行执行,装修中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出租方设定的(略)隔墙,房屋及(略)隔墙的安全由承租方负责,不得破坏承重墙、柱子,不得擅自增减楼梯或改变楼梯位置和方向,不得改变或覆盖消防通道门、消防箱、配电间、污水管道及消防设施的位置,且承租方需按国家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对配套用房进行装修使用,如在后期检查中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承租方需无条件进行改造恢复。如在后期出租方对以上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检修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7)租赁期限内,在未征得出租方事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如承租方违反此条款则属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违约责任处理;且承租方将被列入出租方黑名单,进入黑名单者三年内无法获得出租方招租项目的参与资格。(8)本次招租商业用房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出租方承担。有部(略)配套用房存在无水无电的情况,意向承租方需在提出承租申请前自行了解标的配套用房水电情况,入户水、电等设施均由配套用房承租方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提供开通水电所需合规证明;水电能否开通正常使用不影响租赁价格、时间及结果。租赁期限内,若承租方需统一安装水电设施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此阻扰并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赔偿或补偿。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无偿配合出租方到水电相关部门进行销户或过户后才能(略)退房屋租赁押金手续。(9)承租方承租后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出退租。满6个月后,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可向出租方提出书面退租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须和出租方签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书》。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略)以当年租金计算的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金按实结算。((略))承租方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第二条租赁用途,不得单方面改变经营业态,也不得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①(略)的,承租方须为该公司(略)制法人的,承租方(略)的法定代表人;若承租方是自然(略)法定代表人;(略)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方须为经营者本人,确认并遵守该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中(略)或(略)或个体工商户承担,出租方、承租(略)或个体工商户三方应该及时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承租方作为《房屋(略)或个体工商户在《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略)或个体工商户因《房屋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对出租方所有的义务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各种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出租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派(略)或个体工商户违约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期限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略)或个体工商户拒绝确认的,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该合同,收回房屋,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略))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略)体转让、转包、转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承包经营、联营、合伙、合股、股权转让等均视为转租)、(略)租,不得以互换、借用等形式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违约金。((略))承租方须交纳首年3个月租金的装修保证金给物业,装修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仅作为约束承租方进行规范装修的保证,在装修完成、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承租方出现违法违规装修的,装修保证金优先用于抵扣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不足部(略)由承租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略))小区内部(略)配套用房内设有消防安全门、电表配电间、伸缩缝、污水管道等公共设施,承租方需按照相关法规管理使用,使用期间须无条件配合检修单位进行日常检修,不得封堵、遮挡,不得阻挠检修。((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权利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约定为准。3、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1)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略)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略)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租赁物业使用交接书上签字。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2)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顺延。(3)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4、违约责任:承租方未能按上述约定足额(略)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逾期额的(略)之五(略)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略)天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等文件,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资金(不限于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不予返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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