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为开展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工作,就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要求,需对我院在用公务车辆开展保险服务,现需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负责开展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工作。
采购预算金额:(略).(略)(略);采购期限:2年。
三、项目内容
1、服务要求:保险险种须包含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司机+乘客)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略)救援服务)等,代收车船税,服务范围与标准不低于(略)-(略)年度<(略)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约定要求。
2、项目车辆:机动车辆共计9辆。公务车辆保险一年一保,采购期内每车(略)2次保险业务,有效期内结束期后未到期的保单继续有效,直至保单涉及的各项事宜最终处理完毕之时。具体公务车辆信息见附件1。 3、应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略)〕(略)号)的规定给予投保单位(投保人)交强险浮动优惠。
4、保险报价组成:交强险+商业险。交强险由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赔偿3项组成(强制保险);商业险需提供保费基础值、(略)提供的固定费率,见附件4)及自主定价系数。注: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内提供的报价单应告知保费基础值、NCD系数及自主定价系数(NCD系数仅限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内查询数值)。
四、参照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具体评(略)标准见附件2。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入围(略)-(略)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
六、磋商所需材料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围(略)-(略)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6、服务方案(请在方案内列明业绩证明、保险专员配备情况、出险响应(到场)时间、理赔到账时间、可提供附加险情况、代步车提供情况、出险情况下第二年报价方案、其他增值服务提供情况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7、其他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1-7(略)鲜章,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略)鲜章。
七、(略)时间、磋商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略)截止时间:(略)年5月27日(略):(略)(北京时间)
2、(略)方式:供应商请(略)名称为“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略)+供应(略)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请于磋商时递交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略)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时间:(略)年5月(略)日 (略):(略)(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磋商地址:(略)号(略)员工(略)会议室
5、联系人1:寿老师((略)及接收响应文件),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2:(略)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略)
(略)4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