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科技(略)新建综合实训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略)通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略),代建单位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略)新建综合实训楼项目安全评估及专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略)2.2服务期限:安全评估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通过安全评估专家审查完成止,专项监测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标段划(略):本次招标不(略)标段。
2.4招标范围:南通(略)新建综合实训楼项目安全评估及专项监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①或①+②或①+③:
①具(略)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略)甲级资质;
②具(略)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城市轨道交通);
③具(略)设计综合资(略)设计市政行业甲(略)设计市政行业(略)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略)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轨道交通设施(含地下车站、地下区间)保护安全专项评估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3投标人近三年((略)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国内公开招投标的(略)(含地下车站和盾构区间)第三方监测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略)址及查询截图复印件或影印件)。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4与建设单位及建设(作业)活动参建单位均无隶属关系,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和业绩标准。
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略)年5 月 (略) 日 9 时(略)(略)(以北京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恒隆国际A座(略)会议室,并在(略)年5月(略)日 9 时(略)(略)(以北京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文件从本公告附件(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略)(***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略)
地址:(略)p>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江(略)
地址:(略)系 人:(略)p>
电 话(略)
(略)年5月(略) 日
附件:招标文件--南通(略)新建综合实训楼项目安全评估及专项监测5.(略)(最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