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采(略)”的异议回复函
各投标人:(略)n>
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采(略),异议内容回复如下:
异议一:(一)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车位数(略)辆,图纸实际车位数(略)辆,请明确以那个为准?(二)招标文件第七章1.6 适停车位尺寸:轿车尺寸:长(略)mm×宽(略)mm×高(略) mm;载重≥(略)KG。 SUV尺寸:长(略)mm×宽(略)mm×高(略)mm;载重≥(略)KG(1.请明确该尺寸是容车尺寸还是停车位的尺寸?2.图纸现有的土建尺寸无法满足适停车位高度(略)mm/(略)mm尺寸,是否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图纸自行优化?3.图纸中SUV车位占比与招标文件中的(略)%不相符,是否以招标文件为准?)(三)招标文件第二章1.1.3招标范围中未明确主电源的责任方,请明确。(四)投标人二次深化方案时,在不改变土建原有结构的前提下,部(略)土建标高参数是否可微调?(五)招标文件第七章1.5.1电控(略)数量5套,电控(略)数量能否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数量填写。(六)线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格式不一样,是否以线上为准?
回复:(一)停车库车(略)量清单为准。(二)1、该尺寸为停车位尺寸;2、停车位土建尺寸高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土建结构层空间均满足高(略)mm/高(略)mm的停车尺寸高度;3、SUV车位占比以报审通过的图纸为准,报审通过的图中SUV车位数量为(略)个,不少于该数量即可。注:本次招标(略)图纸仅供各投标人参考,二次深化由中标人调(略),招标人确认后实施;(三)业主单位提供配电柜至设备管理房,设备电源由中标单位自行接入;(四)土建标高参数不可调(略);(五)电控(略)数量按招标文件执行;(六)、投标文件格式以(略)格式为准。
异议二(略)、招标文件资格项中企业资质等级中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与招标文件综合(略)部(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中关于项目负责人评(略)“(1)具备中级职称的1(略);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略)无法与评(略)关联。 建议改(略)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 2、(略)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略)B(略)体式机械手目特征描述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略)体式机械手技术要求与招标图纸方案说明中机械手搬运技术参数及描述不一致,(略)B(略)体式机械手持术参数存在唯一性。 例如:表-(略)中,序号6,项目编码(略)B(略),(略)体式机械手。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略)体式机械手描述: 建议改(略) 为了公平公正,为了项目最终审计省去麻烦。统一采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略)体式机械手描述。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1.6条停车尺寸与招标图纸里停车尺寸不一致。 疑问:请明确以哪个停车尺寸为准?4、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3.内框钢结构:升降机导轨、对重导轨等,钢材主要为H型钢、矩形管。” 疑问:内框钢结构是否包含负一层、四至九层夹层钢结构?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2、(略)体式机械手技术参数描述已作修改,详见(略)量清单;3、停车尺寸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本次招标(略)图纸仅供各投标人参考,二次深化由中标人调(略),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内框钢结构包含负一层、四至九层、夹层作为机械车位部(略)使用的钢结构。
三、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略)量清单有修改调(略),请各投标人重新(略);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略)(略)年(略)月29日(略)时(略)。
3、原文件(略)截至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现文件(略)截至时间修改(略)(略)年(略)月28日(略)时(略)。
4、原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修改(略)(略)年(略)月19日(略)时(略)。
5、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现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修改(略)(略)年(略)月14日(略)时(略)。
贵阳(略)(项目业主)
(略)年(略)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