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上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略)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人数1(略)的比例确定职位面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请考生凭姓名、(略)号(略)址,查询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全部招录职位所有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生能否胜任审判辅助工作的参考。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略)测试方式,测试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未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略)年5月(略)日(星期三)(略)-(略):(略)
链接:<***.cn/***.cn
本次测试有考试口令,口令会在测试当天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请面试人选留意短信通知。
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面试人选按要求凭个人姓名、(略)号(略)测评(略)进行测评,独立、如实回答每一道题,答题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测试(略)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面试
报到时间:(略)年5月(略)日(星期二)
职位(略):上午8(略)
职位(略):下午(略):(略)
报到地址:(略)7楼(罗湖区宝安北路(略)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略);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略))、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略)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略)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略)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略)验证报告》;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略)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略)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略)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略)、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4.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略)。
附件:心理素质测试(略)操作手册.doc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