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水电安装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水电安装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QJ(略)
2.服务内容:负责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的水电进行安装和维保。
3.预算金额:¥(略).(略)/年(大写:每年(略))。
4.项目规模:南苑院区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服务完成后根据采购人的考核情况和满意度,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服务地址:(略)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确保水电电气设施设备能随时正常使用。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略)原件,将以上资料原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略)名称+项目名称+(略)资料”命名文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略)需“(略)确认”成功才能参与投标,请提供完(略)、清晰可辨的(略)资料,资料不全或造假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
9.2方式(略)获取
9.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份,售后不退。
(略).响应文件的递交:
(略).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略)时。
(略).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略)号)。
(略).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曲靖(略)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保健院
地址:(略) 系 人:(略)p>
电 话(略)-(略)
采购代(略)
地址:(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