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
1.采购人:(略)p>
2.(略)4(略)
3. 联系人:(略)>徐希兰
4.电话:(略)-(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略)公司
2.地址:(略)3.采购项目联系人:(略)话:(略)-(略)
4.(略):(略)
三、项目编号:邳采(略)((略))(略)ZEZ(略)
四、项目名称:(略)(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五、预算金额: (略)(略)(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略)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1预算金额:(略).2(略),标段2预算金额:5.8(略);
六、项目需求: 根据实际需求共划(略)为2个标段
标段1采购:采购(略)孢子/毫升短稳杆菌悬浮剂(略)毫升/瓶;1.5%苦参碱可溶液剂(略)毫升/瓶;
标段2采购:二氯异氰脲酸钠粉(略)%(略)g×(略)袋/箱。
七、资格要求: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1:参与询价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参与询价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另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扫描件)等所需资质。
标段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认证证书及国家兽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略)级检验报告。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商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认证证书及国家兽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略)级检验报告。
八、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略)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略)包括:
(略)((略)www.(略).cn);
(略)((略)www.(略).cn);
(略)((略)www.(略).cn);
(略)( http:(略).cn)。
⑤“(略)”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略)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略)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略)](略)号)执行。
(略)采购;政(略)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十、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十一、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 (略)年5月(略)日 至(略)年5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2:(略)-5:(略)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略)3(略))。
(3)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略)询价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①(略)表(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略)名称、被授权人手(略)电话及(略));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投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扫描件(略)至(略)( (略)以上资料带至(略)询价文件,否则不予(略)。
2.售价: (略)/标段,采用电汇(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或现金(略)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账户信息: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略)
账 号:(略)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午(略):(略)时
2.文件截止接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午(略):(略)时
3.评审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午(略):(略)时
4.送达、评审地址:(略)p>
十三、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投标保证金:无
十五、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七、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略)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p>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