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采购包2: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三、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略):(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略)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略)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略)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投标人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略)级以上(略)、(略)(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5、本项目类别: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 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 十一、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