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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检测征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略)<(略)对核心片区易涝点、(略)检测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核心片区易涝点、(略)检测;
1.2采购人:(略)>湖南湘新水务环保(略)<(略);
1.3项目预算:(略).30(略);
1.4采购范围:
对核心片区易涝点、(略)包括但不(略)、路面基(略)、原材料、高压旋喷桩、井体主体结构等进行检测。
1.5工期/周期:(略)个日历天。
1.6公告发布媒(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自然人提交(略)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略)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略)检测、(略)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略)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CNAS认证证书范围至少应包含市政管道检测。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略)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略)〕1号)发布之日起至(略)年7月(略)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略)年7月(略)日。
②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略)检测、钢结(略)材(略)),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略)个月,及(略)年5月(略)日后)金额在4.3(略)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略)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上午9(略)-(略),下午(略)-(略))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可参考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参考模板】到湖南(略)(地址:(略))(略),逾期(略)不予受理。
3.2除纸质版(略)资料外,还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PDF格式)(盖章扫描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于(略)截止时间前(略)至招标人(略)***.cn。
3.3资格审查时间(略)年5月(略)日9(略)(北京时间)
3.4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略)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略)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略)供应商黑名单,6—(略)个月内(略)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略)
地址:(略)>
电话(略)-(略)
文章附件(略)
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docx
责编:邹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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