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略)行(略)年临时租赁信贷业务生产用车的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略)公(略)行就(略)年临时租赁信贷业务生产用车的采购(编号QJ(略)CG(略)号)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略)年临时租赁信贷业务生产用车的采购;服务期限至(略)年(略)月(略)日;最高限价(略)。
(略)年临时租赁生产用车预计租用5辆车,累计使用月份约7个月,费用
预算为(略).4(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
2.4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5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6响应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7响应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响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响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⑥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⑧响应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⑨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略)((略)www.(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再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2.9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请派人员于【(略)】年【(略)】月【5】日至【(略)】年【3】月【(略)】日,北京时间8:(略) 至(略):(略) 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略)。
(略)需将以下资料(略)至采购机构联系人(略)(无需(略))
- 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的扫描件);
- 经办人(略)原件及(略)复印件((略)的扫描件);
- 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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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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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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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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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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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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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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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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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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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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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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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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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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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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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略)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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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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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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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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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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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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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本项目负责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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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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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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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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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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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略)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略)至供应商指定的(略)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略)(北京时间)。
5.2响(略)翠峰(略)邮储(略)小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采购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磋商,(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略)原件及法人(略)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略)原件及法人(略))准时参加。
- 发布公告的媒(略)站((略)www.(略).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公(略)行
<(略)翠峰(略)邮储银行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邮 箱:
中国邮政(略)公(略)行
(略)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