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略)十(略)项目招标文(略)量清单编制说明,现进行补充。(略)十(略)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 时 (略),现顺延为为(略)年(略)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 二、各潜在投标人继续延用原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本次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时间和时间期限的计算(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等)可延用原招标文件写明的时间或按照本次招标文件新写明的时间均可,均为有效。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西藏自(略)查看,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略) (略) (略)年(略)月 (略)日 清单说明 1(略)量清单说明 1.1(略)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略)量清单的国家标准 、行业 标准 、合同条款(略)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略)量按照有合同约束 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略)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 起阅读和理解。 1.3(略)量清(略)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 仅作为编制合理价的基础, 不能作为最 终结算与(略)的依据。 1.4(略)量清单各章是按(略)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 因此, 工 程量清单(略)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略)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 计量与(略)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 未(略)清单内(略)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 应参阅 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略)量清(略)量的变动, 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 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 投标报价说明 2.1(略)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中只填入单价或价格, 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略)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略)所需的 劳务 、材料 、机械 、质检(自检) 、安装 、缺陷修复 、管理 、保险 、税费 、利润等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 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 2.3(略)量清单中招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 其费用视为(略)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 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略)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 未列子目不予 计量的工作, 其费用应视为已(略)摊(略)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略)的各类装备的提供 、运输 、维护 、拆卸 、拼装等(略)的费用, (略) 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略)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略))计。 (略)章的内容按(略)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计取。其安全生产费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取, 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列入。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略) (略)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