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略)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略)P(略)地块—(略)基板租赁
二、项目地址:(略)以东,(略)以西
三、比选范围:漳州(略)P(略)地块
四、比选内容:(略)基板租赁
五、租赁期限:暂定为(略)个日历天。若需提前停止使用,则按实际租赁天数进行结算。
六、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承包方式:租赁
八、评审办法 :低价中选法
九、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略)(¥ :(略).(略)),具体各项最高限(略)量详见参选须知。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略)复印件((略)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略)复印件((略)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略)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营业执照中住所(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参选人应至(略)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文件要求提供(略)踏勘情况确认单。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略)(¥(略).(略)),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二、(略)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略)方式及地址:(略)BC(略)城投建工3(略)室处(略)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略)接收的方式获取。
2.(略)时间:(略)年(略)月4日9时(略)(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略)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略)n>小唐,联系方式:(略)-(略)。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略)招标<(略)(https:(略).cn)中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略)
日 期:(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