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社会福利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竭诚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服务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服务供应商派遣劳务人员协助(略)社会福利院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略)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地址:(略)
(四)服务要求:(略)社会福利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为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略)用工手续,建立人事信息档案;
2.依法为被派遣人员(略)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略)社会保险增减员、转移及有关待遇申报手续;
3.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与乙方的联系,主动提供反馈相关的信息、报告、报表、政策法规文件,出示已与派遣员工建立合法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等,在有需要时提供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等服务;
4.协调被派遣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关系,了解员工动态,(略)工伤、意外、医疗等事故时进行相应的申报、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理赔等善后事宜,当发生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时,进行相应事件的调查、协商调解、出庭应诉等。
5.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要求。
二、合格的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依法设立,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次询价服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在过去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致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信用中国”(wmw.creditchina.gov.cn(略)(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五)申请服务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略)原件参与询价。
(六)服务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略)相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所本询价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三、服务费用及(略)方式
服务费用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总和,不高于(略).(略)/人/月,服务费自协议签订后每月15号前(略)给服务供应商。此次询价服务费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基本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四、公告发布期限
(略)4年3月14日至(略)4年3月(略)日.
五、(略)内容
(略)以中文编印、款项以人民币计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略)明书(附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三)法人(略)明书、(略)(附法人、被授权委托人(略)复印件):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服务方案:
(六)提交的其他资料(服务过劳务派遣类似项目、业绩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七)(略)须提交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本、副本须装订在同一个密封袋
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
六、(略)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略)4年3月25日(略):(略):
(二)递交地址:(略)4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略)不子受理。
七、询价评审方式及公告
(略)社会福利院成立询价服务项目评审组,根据服务需求,对服务供应商提交的(略)进行进行评审,综合服务供应商资质、服务质量和内容等因素,且遵循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询价结果在(略)社会福利(院
八、联系方式
地址:(略)((略)4号)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6(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