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4-04-0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第一批8起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略)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略)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略)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将(略)年第一批8起药品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略)甘(略)卫生院张掖农场(略)院使用假药案
(略)年(略)月,(略)场(略)依法对甘(略)卫生院张掖农场(略)院进行检查,发现该院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供病人治疗。当事人在治疗中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定性为假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略)年1月,(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甘(略)卫生院张掖农场(略)院处以没收未使用的工业氧1瓶半、没收违法所得(略),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略)年9月,(略)药品(略)定西(略)根(略)移(略)进行(略)核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韭菜子(批号:(略)),经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为劣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略)年1月,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略)处以没收劣药韭菜子(略)kg、没收违法所得(略),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略)年2月,(略)十八(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经营的药品“枸橼酸喷托维林片”、“西咪替丁片”等6个品种超过有效期,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药品拆(略)销售进行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略)年6月,(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略)十八(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略)片(粒),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略)执业医师杨金文诊所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案
(略)年(略)月,(略)依(略)执业医师杨金文诊所进行检查,发现该诊所使用的(略)种药品及9种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略)年(略)月,(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略)执业医师杨金文诊所处以没收过期药品(略)种(略)盒(支、瓶)、过期医疗器械9种(略)包(袋),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略)艾康按摩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略)年(略)月,(略)场(略)根(略)案件线索,对(略)艾康按摩馆进行检查。发现该按摩馆经营的奇经穴位压力刺激贴、谷世喆牌砭贴(针灸贴)两种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该按摩馆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略)年1月,(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略)艾康按摩馆处以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奇经穴位压力刺激贴8盒、谷世喆牌砭贴(针灸贴)1盒,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略)庄(略)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略)年(略)月,(略)场(略)依(略)卫生室进行检查,发现该卫生室使用的医用退热贴等3种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该卫生室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略)年(略)月,(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略)卫生室处以没收过期医疗器械3种(略)盒,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略)至尊丽人化妆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略)年2月,(略)至尊丽人化妆品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无菌旋塞等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略)年3月,(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略)至尊丽人化妆品店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共2个品种(略)个(支),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略)明达眼镜总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略)年(略)月,(略)场(略)依法(略)明达眼镜总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略)年2月,(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略)明达眼镜总店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略)盒,并处(略)罚款的行政处罚。
(略)药品(略)
(略)年4月3日
FF(略)E;()DD(略)E;EE(略)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