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第一批观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公告内容:
1.1 公开招标条件
的规定“采购人”)的委托,对剑川县第一批观光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特邀符合本项目特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剑川县第一批观光车采购项目
1.2.2项目编号(略)-(略)
1.2.3采购内容(略)座锂电池观光车(略)辆,8座锂电池观光车(略)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5采购预算(略),(5座锂电池观光车(略)辆,控制单价7(略)/辆,8座锂电池观光车(略)辆,控制单价8(略)/辆)
1.2.6供货期:采取(略)批供货方式,第一批(略)辆观光车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付使用。
1.2.7供货地址:(略)strong>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或(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略)年(略)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略)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略)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略)年(略)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略)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略)站(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略)(***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代理机构查询。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方式及时间:请投标人于(略)年4月1日至 (略)年4月8日,每日上午8(略) 时至 (略) 时,下午 (略) 时至 (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略)(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略)室)获取投标文件。
(略)方式:投标人将所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明书、(略)资料(略)至
2.2公开招标文件费用(略)/份,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1、(略)可以(略)缴纳费用;
(略):对公账户转账
户名
账号(略)
开户行:云南省(略)兴盛路(略)理处
财务电话:(略)-(略)
3.竞标文件的递交:
3.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下午(略)。
3.2 地(略)会议室(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略)室)。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略)(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pan >招标代理机(略)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地址:(略)1幢A单(略)室
(责任编辑: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