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非金属材料产品过程工序外包
二、项目内容
非金属材料产品过程工序外包,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将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单独对接。
三、企业资格要求
1.
拟参与谈判单位,原则上应是(略)所合格供方,且业务范围涵盖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工作能力需求;若不是,请提前与(略)所对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略))。
3.
具有ISO(略)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 具有资金保障能力,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
(略)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略)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6.
具有从事类似非金属材料产品制造能力,具备指定非金属材料工序外包加工的能力,近三年有相关性较高的业绩。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谈判响应。
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仅接受产品直接生产厂家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的谈判响应。
(略).
不接受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谈判响应。查询方式:(略)(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国家(略)((略)www.(略).cn)查询经营异常;中国(略)((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略)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将(略)资料以快递方式递交(略)号。
洛(略)第七二五研究所)对截止期前收到的(略)资料进行审核,并向递交(略)资料的响应人发出审核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响应人方能与采购方开展技术对接。
需提交的(略)资料如下(具体格式内容,线下对接):
1.
(略)表;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略);
3. (略)及授权代表的有效(略)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略)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略)复印件);
4.
ISO(略)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
具有从事类似非金属材料产品制造能力,具备指定非金属材料工序外包加工的能力,提供近三年有相关性较高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保密承诺书;
8. 廉洁协议书;
9.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响应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意事项:以上(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提供相应资料,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以上(略)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1份(略)((略)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略)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址:(略)6(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洛(略)第七二五研究所)
联系人(略) (略) (技术)
宫女士 (略)
(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