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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4-07-1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4年江门市医保基金监管家庭病床专项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医保基金监管家庭病床专项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略)年7月至(略)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略)基金监管工作需要,(略)家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略)年1月1日至(略)年4月(略)日家庭病床的结算数据(含撤床、在床数据)进行(略)析,并辅(略)开展家庭病床专项检查。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场地、人员、检查用车、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反馈报告。
3.供应商在开展检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或违法情况,应及时辅(略)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4.本项目不允许(略)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四、服务方资格要求
(一)服务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服务方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生育保险经办项目经验;
(三)(略)成功开展(略)辅助检查服务的经验。
五、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项目按约定总资费、服务对象人数进行(略)结算。(略)服务付费标准:按不高于(略)/人的标准,服务总人数不高于(略)人(即最高限价4.(略))。
六、项目合同款(略)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略)两期付款,签订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略)合同签约金额的(略)%,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余下的项目费用,待检查服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略)日内按照项目实际服务人数量拨付剩余资金;超出服务总人数的部(略)不结算;服务总人数未达到上述人数要求的,按实际服务量结算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本项目采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略)财(略)财政(略)部门审核的时间)。因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的(略)延迟,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资质要求和评(略)标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
(二)投标报价单;
(三)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四)项目合同草案;
(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并(略)。
八、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略)医保基金监管家庭病床专项检查辅助服务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略)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8号9(略)
联 系 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略)。
(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