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守好群众“救命钱”,(略)根据《(略)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决定选聘(略)名同志担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名额
采取自愿(略)的方式,面向社会(略)职(略)居民中,公开选聘(略)名社会监督员。
二、(略)时间
(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三、(略)条件
(一)广(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略)周岁以上(略)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应当在(略)域工作或居住,愿意无偿担任社会监督员并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三)拥(略)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坚持原则、(略),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四)热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五)(略)和国内外医疗保险、卫生管理、社会保障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医保知识,具有相当的工作经验;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医学、法律、行政管理、信息、财务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七)满足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保政策。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身体力行影响带动群众自觉执行医保政策,遵守医保法律法规;
(二)监督反映问题。监督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通过(略)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三)参与检查提建议。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监督员,按(略)的工作安排协助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略)监督、专项检查或相关工作评估,并及时(略)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聘任程序
(一)申报步骤
1、(略)申(略)站搜索《关于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略)并填写《(略)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略)表》,同时将本人(略)和(略)表以P(略)/p>
2、线下申报:携带《(略)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略)表》、本人(略)基金监管股(略)申报(地址:(略)5(略))。
(二)审核公示
(略)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综合考虑(略)人员年龄、学历、履历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入选(略)站进行公示。
(三)选拔聘任
公示无异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后,(略)发布公告,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六、聘任期限及解聘条件
(一)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
(二)社会监督员有损害社会监督员形象或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徇私舞弊、不能胜任社会监督员职责的,(略)将取消社会监督员资格。
(三)社会监督员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略)将解除聘约。
(四)关于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聘任、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事(略)拥有最终解释权。
(略) (略)—(略)
(略)
(略)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