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的精神,现将(略)年漳州高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略)年报考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略))从高(略)到低(略),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略)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因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略),资格复审对象实际只有(略)名,共缺1名(中学数学教师岗位)。
二、复审时间
(略)年5月9日上午8(略)—(略),下午3(略)—5(略);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四、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
1.成绩报告单;
2(略)络(略)登记表;
3.本人有效(略)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略)年7月(略)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略)年7月(略)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5.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6.中国高(略)(***)的《教(略)备案信息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略)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的查询认证;
7.师范类专科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8.已(略)、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把上述各项的原件、复印件(略)类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复审后提交复印件,部份原件带回。
五、其他事项
1.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略)到低(略)依次审查递补。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略)将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略)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根据招聘方案(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略)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附件:漳州高新区(略)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