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基础设施及绿化美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略)JC(略)
(略)基础设施及绿化美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略) (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 (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
人民币2,(略),(略).(略)(略),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略),(略).(略)(略)
|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略)量清单”。
3. 需(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略)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略)关于调(略)优(略)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等,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略)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略)级以上(略)、(略)(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划(略)行业(略)建筑业)的政策划(略)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略)明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函》。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略)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略)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略)〔(略)〕(略)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略)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略)
方式:(略)或通过(略)获取
售价:¥0.0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 >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每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略)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略)资料”,附件须包含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略)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略)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略)视为(略)成功。
2.(略)
1)供应商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前(略)递交(略)文件。
3.(略)时须提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略)并成功(略)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民委员会
地址:(略)/p>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略)号(略)A栋(略)C
联系方式:刘小姐(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