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略)门诊自助机购置项目,(略)门诊服务效率,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采购项目:门诊自助机2台
项目预算:(略).8(略)
地(略)
交货时间:双方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的门诊自助机需满足以下功能需求:
1.自助建档:支持建档发就诊二维码凭条;支持本人建档和监护人建档;支持人脸识别建档。
2.当日挂号:患者挂当天的号源看诊。支持选择类别、科室、医生挂号。
3.预约挂号:患者预约非当天的号源,支持(略)时段预约,支持付费和不付费模式。
4.自助取号:患者在预约日(略)取号付费,已付费号源支持不付费取号
5.自助缴费:患者(略)医生开的缴费单。支持社保卡、(略)、(略)、医保电子凭证、银行卡、混合(略)先医保后自费等(略)。支持多张、单张、特殊类型合并缴费。
6.门诊报告打印:打印门诊检验/检查报告单、门诊电子病历、出院记录、消费明细、电子发票等。
7.凭条打印/补打:为患者自动打印或补打挂号、预约、取号、缴费、充值等业务的凭条。
8.读卡方式:支持磁条卡、芯片卡、(略)、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各类纸质二维码(略)。
9.自助查询:支持患者查询预约记录、挂号记录、充值记录、缴费记录、修改个人信(略)信息、科室信息、医生信息、项目信息、药品信息公示和三大目录查询。
(略).待办事项:支持患者在读取身份信息之后自动显示待取号、待缴费和待取单信息。
(略).人脸识别:各类业务的(略)刷脸核身和刷脸(略)。
三、采购要求
3.1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产品规格书、功能介绍、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3.2供应商需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公告所列功能需求;
3.3供应商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3.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合同。
四、资格条件:
4.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具有固定营业场所,且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所投采购范围。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响应。
4.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略)时间、地点
5.1资格(略)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1日下午(略)点,地点(略)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2(略)时请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明或(略)(附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个人(略)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资料,我院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略)(略)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略)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略)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出示本人(略)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采购结束后对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原因采购人不予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略)
地址:(略)2">(略)号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