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居民委员会二组3(略)第二(略)经济合作社的委托,(略)居民委员会二组3.(略)亩土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邀请有兴趣的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参加公开承租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略)居民委员会二组3.(略)亩土地,位(略)2公里处,东至社员民房以(略)留3米处,南至郑井四组场地以本组原来围墙为界,西至(略)石(略)边,北(略)边,总面积约3.(略)亩(具体面积以最终勘测定界为准测量),该土地上已有建构筑物包括:围墙、大门及硬化地面,具体以现状实地核实登记移交清单为准。
1.2.土地使用性质或用途:预留地类建设用地,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使用,不得从事其他非法或影响环境(即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履行好主体责任,如有非法、违规经营、使用的均由承租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行政处罚。
1.3.承租期限:共(略)年((略)年),期限从竞价成功后双方签订合同并(略)移交手续起计算。
2.承租底价:人民币(略).(略)/亩/年,因租赁、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租赁税)均由承租人承担。加价幅度为每次:(略).(略)/亩/年或(略)倍数。本次承租竞价以承租底价为保留价(以保留价开始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以(略)最高应价成交。前7年每年承租价款均为成交价,后3年年承租价款在前7年年承租价款基础上递增(略)%。
3.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略)参加承租竞价。承租竞价人应当单独(略)参加。承租竞价人参加承租竞价时须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做出承租竞价承诺。
4.公告(略)时间、地址:(略)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2(略)((略)碓窝田2幢8号)。
5.(略)竞价文件
5.1.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略).(略)/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2.承租竞价人(略)竞价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略)竞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及本人(略);
③委托代理人(略)竞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书、(略)及委托代理人(略);
④自行声明未被“(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站列入“重大税收(略)采购严重违法(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承租竞价人公章在(略)竞价文件时提供,若承租竞价人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
(2)自然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略)原件及复印件;
②自行声明未被“(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自拟格式承诺,在(略)竞价文件时提供,若承租竞价人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
6.承租竞价保证金:
6.1.承租竞价保证金:¥(略).(略)(大写:(略))。
6.2.承租竞价保证金于承租竞价当日(略)缴纳,承租竞价成功者转为首年承租价款,并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补缴清第一年承租价款。未竞得者承租竞价人的承租竞价保证金在承租竞价结束后当场全额无息退还。
7.承租履约保证金:
7.1.承租履约保证金:¥(略).(略)(大写:(略))。
7.2.承租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后无息退还。因承租人违约等原因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期满后,承租人必须将承租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完好无损的归还、移交出租人,如有破损及毁坏的,出租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于恢复造成的损失。
8.踏勘安排
承租竞价人可对(略)进行踏勘,以便充(略)了解承租项目,(略)踏勘请各承租竞价人自行前往。联系人:(略)系电话:(略);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9.承租竞价时间、地址:(略)9.1.缴纳承租竞价保证金,(略)承租竞价人资格确认书时间:(略)年7月1日(略):(略)至(略):(略);承租竞价时间:(略)年7月1日(略):(略)。
9.2.地址:(略)2幢8号)(略)会议室,届时请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竞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资料)出席。
(略).承租人确定:以(略)最高应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承租竞价公告(略)上发布,(略)人民政(略)办事处、(略)居民委员会、(略)第二居民小组及出租土地处张贴发布。
(略).联系方式
出租人:(略)/span> 代理机构:(盖章)
(略)第二(略)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spa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span>
联系人:(略)n>金文佳、金喜进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