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客运一体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客运一体化及配套(略)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内容
2.1招标范围:
及(略)域内部(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略)及实际营(略)客运班线营运车辆、(略)公交车辆,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负责(略)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涉(略)客运(公交)(略)的站场基础设施(含充电站、充电桩、候车站牌等附属或配套设施)及营运车辆的投资、采购、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2.2项目内容:
(一)现有车辆处置:制定原有车辆处置方案报(略)场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现有从业人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录用,促进其转岗再就业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其稳定有(略)场;处置所需资金由中标企业出资。
(二)(略)设置、车辆投放:
1、按照城(略)络体系,投入能够满足(略)客运一体化运营需求所需车辆,以(略)((略))客运车辆全覆盖,(略)(车辆)(略)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客流量经相关部门(略)((略))确定并适时调(略);
2、运营主体公司必须投资建(略),(略),(略)客(略),(略),实时监管客运车辆运营动态;投放的车辆(略)联化功能,能够实现实时监控。
(三)站场建设: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略)域内涉及的充电桩(略)负责,(略)场发展改革工作(略)负责协调。主要建设任务(略);首末(略));(略)公交站台;(略)招呼站;充电站、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根据运营情况按需设置。
(略)与场站业主签订相关协议取得使用权,征地、拆迁等站场建设(略)承担。
(略)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创建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荣誉;
((略)授予本项目的运营期为(略)年(含2(略)在(略)年(含2年建设过渡期)运营期满后(略)。运营主体公司享有后期运营(略)未获得后续运营权,其在站场建设投资的用于(略)与政府共同确认的评估公司按评估价(略)。新的运(略)退出经营。
(六)过渡阶段的运营:中标单位在正式运营前,(略)车辆按原运营模式运营,合同签订后由中标单位协助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确保合同前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和正常运营。中(略)做好合同期后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
2.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略).(略)。运营合作期间投入约(略).(略)。
2.4服务周期:(略)年(含2年建设过渡期),(略)公交一体化改革完成后计算(服务期开始时间为中标后2年内,(略)场发展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改革完成日期为准)。
2.5项目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略)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
提供(略)年或(略)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略)年1月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略)站((略)www.(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略)”(http:(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国家(略)”((略)www.(略).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1时间:(略)年7月5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址:(略)4.3方式:(略);需携带以下资料完成资格审查后获取招标文件。
①按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略);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略)明书原件和(略)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略)明书原件、(略)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略)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年7月(略)日8点(略)至9点(略)(略)。
5.2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9点(略)(略)(北京时间)。
5.3地址:(略)2 style="font-size:9pt;"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略).cn/#/homePage)上发(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p>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略)纪委监委派(略)纪检组 (略)
(略)
(略)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