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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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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251号房屋3年租赁权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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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6-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251号房屋3年租赁权。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我方拟出租持有的(略)(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略))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略)、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略)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略)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略)络竞价、(略)报价或(略))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略)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略)交易规则(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略)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略)络竞价、(略)报价或(略))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略)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标的名(略)号房屋3年租赁权标的编号HJS(略)ZL(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略)-(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略)-(略)-(略)出租底价(略)年房屋(略),(略)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是(略)先生、宣小姐联系电话(略)-(略)、(略)-(略)联系地址杭州(略)A座(略)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略)号房屋坐落位(略)号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略)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略).(略)房屋用途商服用地非住宅不动产(略)类商业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无使用现状出租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其他披露事项1、租赁房屋位(略)号,租赁房屋持有浙(略)不动产权第(略)号不动产权证,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本次出租面积约为(略).(略)平方米,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略)租金和交易服务费。2、根(略)人民政府(略)年6月1日第(略)次第8号《关于新州花苑配套商房划转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的常务会议材料和杭财资《(略)机关(略)无(略)的批复》文件,(略)商旅集团委托出租方经营,本次租赁房屋的《房产租赁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3、租赁房屋目前已(略)号打通使用,成交后,若需对两处房屋进行(略)隔的,由出租方按照房屋实际情况进行恢复。4、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略)不以展示现状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5、原承租人对本次租赁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次交易相关规则(略)承租申请、报价手续,若其未在规定时间内(略)承租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租赁权交易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出租底价(略)年出租面积㎡(略).(略)租赁期3年起租日拟自(略)年7月(略)日起租。(若出租方无法在(略)年7月(略)日前交付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租赁期限作相应顺延,直至租赁期满。免租期无租金(略)要求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调(略)方式租金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直至租赁期结束履约保证金(略)要求首年年租金的(略)%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详见《房产租赁合同》样本出租用途要求办公经营、商业,限制餐饮是否允许装修改造详见《房产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略)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略)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略)确认并签署《房产租赁合同》;并在《房产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略)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略)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略)自核。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略)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承租方不得超过招租业态范围经营,合法合规经营,相关经营许可等证照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略),不得转租。(5)租赁房屋按现状招租,(略)体的水、电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管理,水电、物业等费用自行(略)。(6)使用期间房产的日常维修、维护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7)租赁房(略)政建设拆除、改造,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承租方必须全面配合,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8)租赁房屋若有搭建部(略),搭建部(略)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以(略)展示为准。(9)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房产租赁合同》样本为准。3、租赁房屋的交接: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1)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①原承租人获得交易标的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即视作出租方已完成租赁房屋的交付。②原承租人未获得交易标的的,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人后,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若原承租人的清退时间或租赁房屋腾空时间难以确定而导致租赁房屋延迟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同意无条件等待出租方清退原承租人,直至交付止,同时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要求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时,承租方和出租方补签移交确认书(若有),明确租期起始时间。租赁期以移交确认书上确定的交付日起算,即出租方未能在约定起租日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期限。承租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愿清退租赁场地的原承租人的,出租方可给予协助。在租赁场地的清退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件或要求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不予支持。(2)若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顺延。(3)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各年年租金总和2%计的交易服务费承租方资格条件愿在底价及以上承租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略)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略)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略)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略):(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略)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略)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产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略)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方式竞价方式(略)报价(略)报价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略)时延时报价周期5(略)钟是否专场否加价幅度(略)本项目监管部门:投诉电话:FF(略)E;DD(略)E;EE(略)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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