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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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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环路(非涉铁部分,广佛肇城际铁路南侧保护线~瑞浦地块南侧道路段)道路工程(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广东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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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9-0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新三环路(非涉铁部分,广佛肇城际铁路南侧保护线~瑞浦地块南侧道路段)道路工程(二期)答疑澄清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略)(非涉铁部(略),广佛肇(略)南侧保护线~瑞浦地(略)(二期)标段(包)名称(略)(非涉铁部(略),广佛肇(略)南侧保护线~瑞浦地(略)(二期)公告性质更正公告公告内容(略)(非涉铁部(略),广佛肇(略)南侧保护线~瑞浦地(略)(二期)第 (略)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GC(略)NHWZ(略)项目名称:(略)(非涉铁部(略),广佛肇(略)南侧保护线~瑞浦地(略)(二期)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年9月8日原定开标时间:(略)年9月(略)日上午9时(略)一、答疑内容1、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该项目负责人变更公示在项目所(略)进行了公示,(略)项目(略)址查询链接是否视同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若不视同请说明理由。答:该内容已调(略),详见澄清修改内容。2、问: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如招标时有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等级、职称、业绩或表彰作为资格条件或评(略)标准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需提供清晰证明材料),问:(1)已经有变更证明即代表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为何还要提供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的证明材料,请给出合理说明。(2)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的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3)招标时有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等级、职称、业绩或表彰作为资格条件或评(略)标准的,但是实际投标过程中并不是百(略)百满足评(略)标准才能中标,这种情况如何提供证明材料。(4)如招标时有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等级、职称、业绩或表彰作为资格条件或评(略)标准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需提供清晰证明材料),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此项不合理的证明材料,此证明(略)主体信息库(略),证明材料(略)至主体库什么位置。(5)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同对本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对发生过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业绩的要求苛刻、复杂、变态且不合理,请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好自为之。答:该内容已调(略),详见澄清修改内容。3、问: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不涉及报建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无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仅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同意即可,提供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同意的变更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答:该内容已调(略),详见澄清修改内容。4、问:本招标文件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近三年,近三年是否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且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日期。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5、问:本项目对发生过项目经理变更的业绩,即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又要求提供不低于该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的证明材料,那么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获奖情况,为何不要求项目经理每个业绩都获奖,且提供该获奖业绩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获奖评审证明材料这样岂不是更具说服力,是因为意向单位的项目经理不是每个项目都有获奖吗?本项目招标公告仅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略)(或以上(略)相关施工业绩,资信标评(略)标准却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基础上的作完成过2项合同金额为(略)或以(略)业绩才能得满(略),请问招标公告和评审标准的要求为何差别如此大,是因为意向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仅有2项大于(略)政业绩和1项(略)以上的业绩吗?本单位项目负责人3(略)政业绩均大于(略),是否更符合本项目的要求。答:施工业绩要求和评(略)标准均符合《(略)政务服务(略)等七部门关于印(略)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等相关规定。6、问:(1)招标公告4.8.7招标人拒绝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需提供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是否需要主体库(略),(略)至什么位置。(2)招标公告4.8.7招标人拒绝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是指什么情形,没有时间要求吗,请具体列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指什么情形。(3)招标公告4.8.7招标人拒绝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相关条款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且时间要求(略)别为近3年,近2年。近1年,无年限,(略)别不同年限的依据是什么。答:(1)投标人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即可,详见澄清修改内容。(2)该内容依据《关于明(略)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系列政策文件狮山先行先试内容的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设置。(3)该内容依据《关于明(略)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系列政策文件狮山先行先试内容的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设置。7、问:(1)招标公告4.9和资信评(略)部(略)对项目负责人的业(略)类(略)业绩,(略)业绩(略)业绩吗?(2)请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情况,项目负责人有多个业绩,但其中项目1和项目2的施工时间是有交叉重叠的,请问这样的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答:(1)(略)业绩不(略)业绩。(2)不符合要求。根据《(略)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略)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略)施工项目负责人。8、问:4.9对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如招标时有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等级、职称、业绩或表彰作为资格条件或评(略)标准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需提供清晰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问: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业绩项目,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经过发包人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做出审核同意的,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是否满足要求?答:该内容已调(略),详见澄清修改内容。二、澄清修改内容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章招标公告的“4.9对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第 (略)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修改(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略)(或以上(略)相关施工业绩。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略)站发布的中(略)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如招标时有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等级、职称、业绩或表彰作为资格条件或评(略)标准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需提供清晰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略)(或以上(略)相关施工业绩。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略)站发布的中(略)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资信标评(略)标准“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情况”第 (略)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修改(略)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基础上,投标人再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或以(略)业绩,每项得2(略),本项最高得4(略)。注:【本小项最高得4(略)】。(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略)站发布的中(略)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如招标时有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等级、职称、业绩或表彰作为资格条件或评(略)标准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需提供清晰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基础上,投标人再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或以(略)业绩,每项得2(略),本项最高得4(略)。注:【本小项最高得4(略)】。(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略)站发布的中(略)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资信标评(略)标准“售后服务能力”第 (略)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修改(略)1、投标人承诺其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售后响应及时性承诺的能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的,得1(略);不提供不得(略)。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类认证证书的,得2(略);不提供不得(略)。注:本项最高得3(略)。须提供相关承诺以及售后服务类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承诺其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售后响应及时性承诺的能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的,得1(略);不提供不得(略)。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类认证证书的,得2(略);不提供不得(略)。注:本项最高得3(略)。须提供相关承诺,认证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4、现就《招标文件》第 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第 (略)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修改(略)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略)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二、本单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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