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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州中医药大学惠州医院(惠州市中医医院)东江新城院区二期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补充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中医药(略)(惠(略))东江(略)二期建设项目高(略)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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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中医药(略)(惠(略))东江(略)二期建设项目高(略)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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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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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略)b>
广州中医药(略)(惠(略))东江(略)二期建设项目高(略)编号:惠(略)直﹝(略)﹞(略))于(略)年8月(略)日同时在惠(略)站、广(略)(粤公平)、广(略)、中国(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补充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略)页“3.4.1投标保证金”款的“编列内容”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三)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形式的:
(1)根据《关(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略)发改法规函〔(略)〕(略)号)文件的要求,参加本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的有关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略)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
(2)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略)后在惠(略)建(略)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承诺书页面进行(略)并应显示有效)。
(3)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6.3款进行签字盖章、或同时单独在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略)的,均有效)。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撤回。
(4)投标人有违反信用承诺函情形的,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惠(略)予以记录。招标人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后1年内,(略)场主体参(略)建设项目投标,必须以现金或保函方式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略)建设项目招标人均不再接受违反信用(略)场主体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略)投标文件第三项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第(略)页)增加如下内容:如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形式的,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略)投标文件第三项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第(略)页)的下一页增加《附件: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增加后的完(略)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在本补充说明附件(略)。
四、补充发布招标文件第(略)页(略).3款、第(略)页(略).2款列举的招标人管理文件(此处文件名前面部(略)略了“(略)代建(略)质量回访工作指引》《代建项目(略)签证实施细则》《代建项目设计变更实施细则》《预防施工承包违法行为工作指引》《建设资金拨款审批工作指引》《代建项目甲方(略)包与施工总承包界面划(略)工作指引》《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引》《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参建单位履约评价实施细则》《参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实施细则》。请投标人自行在本补充说明附件(略)。取消招标文件第(略)页(略).2款列举的《代建项目建设工期管理办法》。
五、本补充说明通过惠(略)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b>
(略)
(略)年9月2日
后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
附件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
承诺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略)n>
本单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自愿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活动,自愿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并自愿承担如下法律责任和风险:
如本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出现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1.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招标人书面通知补缴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本单位承(略)发出补缴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以现金方式兑付。
未如期兑付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理:在1年内,不再使用信用承诺函方式参与惠(略)建设项目投标,参与投标均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本单位未按承诺补缴现金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采取诉讼等法律方式处理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申请费、差旅费等)由本单位承担。
本信用承诺函同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略)):
日期:
相关附件
附件名称1 | 广州中医药(略)(惠(略))东江(略)二期建设项目高(略)施工补充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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