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集条件
(略)建设项(略)客厅、美丽(略)、房屋外立面(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略),建设(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略)。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征集。
2. 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征集项目概况
2.1.1征集项目名(略)建设项(略)客厅、美丽(略)、房屋外立面(略)施工监理
2.1.2 项目代码:/
2.1.3项目建设地址:(略)tractcontent="true"> 2.1.4项目建设规(略)建设项(略)客厅、美丽(略)、房屋外立面(略)建设内容包括(略)改造、(略)沿线及房屋外立面进行风貌(略)治,包括:1.(略)及其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建筑外墙格栅装饰,外墙瓷砖清洗,特色门(略)及配套设施提升等。2.美丽(略)—(略)通过景观(略)治、建筑提升等方面打造成美丽(略),建设内容包括前(略)景观提升,品质(略)立柱标识、增加装饰花箱,(略)灯等。3.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略)民房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结合横沥(略)风貌特色,统一屋檐、屋顶、外墙三要素,精细化(略)建筑外立面,建设内容包括统一雨棚、空调格栅、店招等。
2.2征集范围:
2.2.1标段划(略):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征集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略)竣工验收手续和项目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项目相关协调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发包通知书(略)办妥竣工结算且保修期结束止(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周期以实际(略)体竣工验收为准,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注:应征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 应征人资格要求
3.1应征人参加应征的意思表达清楚,应征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应征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应征人具有承接本项(略)监理综合资质或(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略)住(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4拟派项(略)师须具有建设部(略)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略)师(略)执业证书,且其(略)证书(略),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略)住(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略)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应征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略)社保的证明。
②依据《(略)住(略)建设厅关于(略)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略)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略)〕1号,详见链接:http:(略).html),自(略)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关于联合体应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3.6应征人已出具按征集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应征人声明》。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征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 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略)至(略):(略),(略):(略)至(略):(略)(北(略)(详细地址:(略)7F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略)/套,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略)征集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略)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略)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征登记及(略)征集文件的应征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征。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5. 递交应征文件、应征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应征文件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至(略)时(略)会议室。
5.2应征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
5.3开标时间:(略)年8月(略) 日(略)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征文件,征集人或征集代理将予以拒收。
5.5应征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应征人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应征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征集公告发布时间:从(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
6.2本公告在广州(略)址:http:(略).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略)址:http:(略).cn)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略)3号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址:(略)7F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