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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4-08-1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地出告字[2024]13号)。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批准,(略)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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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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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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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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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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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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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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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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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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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略)<
并且
≤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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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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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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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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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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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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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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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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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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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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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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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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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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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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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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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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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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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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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BA(略)|(略)BA(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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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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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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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加价幅度:
|
(略)
|
备注: (略)的(略)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二)(略)时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略)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略)明;若是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人(略)明、法定代表人(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申(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略)
(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略)
(略)年(略)月(略)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略)将在
(略)年(略)月(略)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略)年(略)月(略)日
在
永(略)开标室(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要求(略)《关于下(略)-(略)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资规〔(略)〕9号)文要求执行,供地方式(略)负责。
2.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略)住房和(略)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略)〕3号)要求执行。
3. 竞得人应竞得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
4.本次拍卖竞买人不足两人的,本次拍卖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
5.竞得人应自竞得之日起(略)天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略)%(1.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下同;2.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同),自竞得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略)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略)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交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略)负责以现状条件在竞得人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地。
6.(一)(略)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手续给予(略)用地手续,永(略)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手续给予(略)建房手续。
(二)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略)〕(略)号)、《(略)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略)〕(略)号)的规定,申(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略)登记手续。(略)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略)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略)土地出让金,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全部(略)出让金,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项的1‰加收违约金,出让金超过(略)日仍未全部(略)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可要求竞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出让文件。
9.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到(略)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略)咨询,咨询电话:(略)-(略),传真:(略)-(略)。
(略).(略)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略),中国(略)公(略),中国工商银(略),中国银(略),中国邮政储蓄银(略)
开户账号:(略),(略),(略),(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