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略)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略)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略)组(略)-松源、濛洲、屏都、淤(略)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关于《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共(略)人,其中3人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推荐)。另外(略)人为自愿(略)对象,在庆(略)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略)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略)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单位、个人、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均可(略)参加。
三、听证须知
(一)《规划》已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略)规划发展(略)将根据(略)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略)会议相关材料。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略)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略)年(略)月4日。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略)络(略)或(略)等方式(略)。(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公告附件《听证会(略)申请表》,并附(略)复印件一份。
(略)信函寄(略) 庆(略)自然资(略)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科,并请在信封(略)-松源、濛洲、屏都、淤(略)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略)标(略)-松源、濛洲、屏都、淤(略)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听证(略)”字样)。
(三)(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略)信息表》,并附(略)扫描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庆(略)自然资(略)将在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时间、地点等参会事宜。
六、其他
如有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略)-(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
(略)-松源、濛洲、屏都、淤(略)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听证会(略)申请表.doc
庆(略)自然资(略)
(略)年(略)月(略)日